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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知识:物权和所有权

2021-08-16   来源:国考网"    点击:520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物权和所有权。相信行测考试肯定是不少考生需要努力攻克的一道坎儿。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物权和所有权。相信行测考试肯定是不少考生需要努力攻克的一道坎儿。行测中涉及的常识面之广,考试知识点之细,需要开始做到在积累的同时学会肯定的解题方法。国考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肯定的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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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研读下文物权和所有权

物权和所有权

1、物权概述

1. 物权的定义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含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 物权的特征

(1)物权是绝对权。

(2)物权以物为客体。

(3)物权以对物进行支配并享受物的利益为内容。

(4)物权具备排他性。

3. 物权法的原则

(1)物权法定原则。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类型和内容由法律统一确定,不允许依当事人的意志自由创设。

(2)物权客体特定原则。

(3)公示公信原则。

①公示原则,是指物权在基于法律行为发生变动时,需要或者应当将物权变动的事实通过肯定的公示办法向社会公开,从而使第三人了解或可以了解物权变动的状况,以防止第三人遭受损害并保护买卖安全。不动产的公示:登记;动产的公示:出货。

②公信原则,指买卖中的第三人善意无过失地信任公示,即便公示权利状况与真实权利状况不符,第三人仍能获得物权。

公信力的体现善意获得规范(善意、有偿、合理对价)

4. 物权的分类

(1)所有权

(2)他物权

①用益物权②担保物权:

一是抵押权,即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些就担保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权利。

下列财产不能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些土地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婴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用权不明或者存在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是质押权,即为了担保债权的达成,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它动产或权利转移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些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三是留置权,即债权人根据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有留置该财产,并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2、所有权概述

1. 所有权的定义和特点

所有权是物权类型中非常重要的一种权利,它是指所有权人对我们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所依法享有些占有、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 所有权的内容

(1)占有(2)用(3)收益(4)处分

3. 所有权的类型

(1)国家所有权

国家专有些财产主要包含国有土地、海域、水流、矿产资源、野生动物资源、无线电频谱资源等。

(2)集体组织所有权

(3)自然人财产所有权

(4)建筑物区别所有权

建筑物区别所有权的内容:

一是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

二是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推荐有共有权;

三是对共有部推荐有一同管理的权利,即有权对共用部位与公共设施设施的用法、收益、维护等事情通过参加和组织业主大会进行管理。

刷题巩固

1、【单选】甲与乙于2003年3月1日签订一份书面的房子交易合同,但并没有办理房子过户登记手续。后由来为房价上涨,丙想出更高的价钱买下甲所有些房子,甲于2003年4月1日又和丙签订了房子交易合同,并且随即办理了房子过户登记手续。对该房子享有所有权的是:()

A. 甲B. 乙

C. 丙D. 乙和丙

分析:房子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准是国内房地产管理的一项法律规范,因此对该房子享有所有权的是已经办理了房子过户登记手续的丙。故选C。

2、【单选】物权依据不一样的标准有不同分类,其中最完整、最充分,可以全方位支配标的物的物权类型是()

A. 地上权B. 地役权

C. 所有权D. 抵押权

分析:所有权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权利。故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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