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度考录人民警察工作统一部署,现将拓展黑龙江公安厅(强制管治所、垦区、林区公安局)职位和公安机关特警招录职位体能评测、体检等工作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体能评测对象
在黑龙江2024年度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中,考试报名黑龙江公安厅有关职位和公安机关特警招录职位,并在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公布的进入体检考察阶段,需要加试体能评测的考生。
2、体能评测时间地址
(一)评测时间:2024年5月11日(星期六)
考生使用分组评测方法进行,请考生根据本人信息自行查看分组状况和集合时间(附件1),按集合时间到场集合。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原因没办法进行评测情形,将另外安排时间组织推行。
(二)集合地址: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门前(哈尔滨呼兰区利民开发区警官路1号)。
3、体能评测项目和标准
体能评测项目和标准根据《关于调整2024年度黑龙江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特殊职位的体能评测项目和标准的公告》(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2024年4月3日发布)规定的程序、项目、标准和次数实行。项目包含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其中,公安机关警务技术(法医)职位测查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项目,其它职位测查全部3个项目。
黑龙江2024年度公安机关特警招录警务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不进行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评测。
(一)男子组

(二)女子组

备注: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评测当月。
除10米×4往返跑项目评测次数低于2次,纵跳摸高评测次数低于3次外,其他项目只允许考生进行1次评测。考生获得有效成绩后,不允许进行补测。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评测不合格。
4、体能评测携带证件及物品
(一)下载并填写有关材料。
下载《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评测表》,其中30岁(含)以下的考生(1993年6月1日(含)后出生)下载附件2;31岁(含)以上的考生(1993年5月31日(含)前出生)下载附件3。认真阅读填表需知(附件4)后自行打印并填写相应内容。
(二)体能评测需要由考生本人自备并携带以下材料、物品参加:
1.身份证(或护照、临时身份证);
2.笔试(或面试)准考证;
3.填写完成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评测表》附件2或附件3;
4.黑色钢笔、碳素笔或中性笔;
5.运动服饰、运动鞋及饮用水;
5、体能评测相关需求
(一)考生须根据规定时间抵达集合地址,无故逾期未到达集合地址的考生视为自动舍弃体能评测及后续考录资格。
(二)通讯工具、智能手表、手环等电子器材和计时设施一律不能带入评测场地,违者按考试违纪处置。
(三)体能评测场合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服从员工管理、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扰乱考务工作秩序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对在体能评测中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取消体能评测、体检等后续环节资格。
(四)考生阅此公告后,须于5月8日(星期三)10:00时前编辑手机短信“名字,评测组别/组内评测序号,按时参加评测”,发送至号码“15636095186”。
示例:张某某,1组1号,按时参加评测。
咨询电话:15636095186
电话咨询时间:8:30-11:30,14:00-17:00
(五)如因特殊缘由不可以参加评测的考生,应于5月十日(星期五)9:00时至10:00时到哈尔滨南岗区第四方圆里21号门前集合,由考生本人将《体能评测缓测申请》(附件5)、公立三甲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包含但不限于CT报告单、X光报告单、其他有关辅助检查单据材料等)、主检大夫出具的明确诊断、治疗建议、康复周期等有关材料原件交至现场员工。
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6、体检需知
(一)体能评测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能评测后,将接续拓展体检工作。体检拟定于5月13日在哈尔滨拓展,有关安排在体能评测后公告。
(二)体检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实行。
(三)体检前应清淡饮食,禁酒,注意休息,防止摄入含糖量高的食品饮品。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查前禁食8-12小时。正处于孕期的受检者,需提前与咨询电话联系。
附件1-5.zip
黑龙江公安厅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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