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2024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通知》需要,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现将湖北公安厅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评测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参加体能评测职员
所有参加湖北公安厅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能评测,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2、体能评测时间及地址
(一)时间。2024年5月十日(星期五)上午9:00开考。
(二)地址。湖北警官学院北校区(武汉硚口区南泥湾大道99号)。参加体能评测的考生须于5月十日上午8:30前到湖北警官学院北校区图书馆前广场集合(从大门进入后,向前直行100米)。
3、体能评测项目和标准
体能评测项目和标准根据2024年2月28日中组部、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评测项目和标准》《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评测推行规则》(见附件2、3)等有关规定实行,2011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原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评测项目和标准(暂行)》已废止。
体能评测项目包含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其中,综合管理、执法勤务职位测查全部3个项目,警务技术职位(省公安厅14230201065000001、14230201065000013职位)免予测查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评测步骤为:先进行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评测,再进行长跑评测。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评测不合格,不合格职员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每项评测成绩由考官断定并当场公布,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参加体能评测考生年龄计算截止到2024年5月,即1993年5月(含)之前生的,实行“31岁(含)以上”评测标准。
4、相关需求
(一)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前往集合点参加体能评测。对缺少诚信,提供不真实信息、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取消体能评测及录用资格。
(二)请考生注意休息和饮食卫生,参加体能评测时可自行携带食品和饮用水。考生需自行携带运动服饰、运动鞋,换装需要在评测开始前完成。
(三)体能评测实行封闭式管理。集合时,考生须将个人携带的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环等带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施交员工集中保管,体能评测结束后返还。候考、评测期间,考生须服从员工管理,遵守考试纪律,不能擅自离队,遇见问题应准时向现场员工报告。违反规定的,将视情予以严肃处置。
(四)本次体能评测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能在体能评测时以身体不适或其他理由提出缓测。考生须确认自己身体情况,因身体缘由不适合参加体能评测或体能评测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的,考生应慎重考虑是不是参加体能评测,不然所产生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关于妊娠生产期考生的体能评测问题以《湖北2024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指南》第二十八条讲解为准,妊娠生产期考生暂不参加体能评测,涉及的职位也暂不递补,待其妊娠生产结束后补测体能,体能补测合格的参加体检、考察。妊娠生产期考生,应根据体能评测通知需要集合,现场提交暂缓体能评测书面申请及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妊娠有关证明材料。
(六)因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原因致使体能评测遭到较大影响的,将视情调整体能评测时间。
(七)体能评测结束当天,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公告进入体检环节考生,请维持电话畅通。
本通知未尽事情,由湖北公安厅负责讲解。
联系电话:027-67122236、67128492。
附件1:参加体能评测职员名单.xlsx
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评测项目和标准》.pdf
附件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评测推行规则》.pdf
湖北公安厅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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