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公务员法》《中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加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建议》等规定,现就铁路公安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评测、面试、心理素质评测、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职员名单
面试职员名单详见附件1。
2、面试确认
各招录单位已与考生联系完成了面试确认工作。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舍弃,请于3月25日12时前与招录单位电话联系,并提供本人签名的《舍弃面试资格声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舍弃声明,且因个人缘由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3、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须根据需要进行资格复审。各招录单位已完成网上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等证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
4.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与所报职位需要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5.考试报名职位所需要的基层工作历程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历程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址;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根据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
社会在职职员提供所在单位党组织盖章、主要负责同志和纪检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双签字的报名推荐表,并根据《公安部2021年度考录公务员补充公告》需要,同时说明个人档案审核状况,人事档案是不是履历了解、材料齐备,“三龄二历一身份”是不是准确明确,个人学习及工作历程是不是连续,能否拓展有效考察。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同的,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辞职有关材料。
资格复审工作贯穿于考试录用全过程,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政治考察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在后续考察、公示、备案、录用与试用期内,经审察发现不符合考试报名资格条件,材料不全或者有关材料中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察结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通报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置。
4、体能评测
依据新冠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体能评测调整到试用期内进行,体能评测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5、面试安排
面试定于3月30日上午8:30开始,采取录像面试方法,使用结构化形式,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安排由招录单位公告考生。考生需要携带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于当日上午7:30前报到,报到后实行入闱封闭管理。同一职位考生的面试录像由同一面试考官组集中观看后评分。
根据考生入闱封闭管理有关规定,未按时报到职员取消面试资格。
6、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评测
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评测定于3月30日,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具体安排面试报到时公告考生。考生需要携带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评测结果不计入总分,供招录机关做个性评价参考。
7、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合成分数×50%+面试成绩×50%
8、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率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安排另行公告。考察工作严格实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方法》等有关规定。个人档案中记载出过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历程、身份等信息的要紧材料缺失、紧急失实,且在规定的考察期限内,考察对象和有关单位没办法补齐或者涉嫌涂改造假没办法有效认定的,不能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9、需要注意的地方
1.依据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需求,考生报到时应佩带一次性用医用口罩,配合员工提供健康码、考生防疫信息表,并进行现场体温测试。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职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状况的考生,视状况另行安排。
上述疫情防控需要,随考试知识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的变化动态调整,具体状况另行公告。
2.考生食宿、交通成本自理,请合理安排名程,确保根据规定的时间、地址进行心理素质评测、面试等,确保安全。
3.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事情,认真做好筹备,务必维持通信畅通。
联系电话:010-51845508。
点击下载:
附件1-4.zip
1、铁路公安机关面试职员名单.xls
2、铁路公安机关舍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doc
3、铁路公安机关评测考试地址.xlsx
4、铁路公安机关考生防疫信息表.docx
公安部十局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