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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天津红桥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50人通知

2024-12-11   来源:国考网"    点击:452   

 红桥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员工通知为加大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及天津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红桥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员工40人。1、招聘单位红桥
红桥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员工通知为加大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及天津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红桥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员工40人。1、招聘单位红桥区卫生健康委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红桥医院、红桥区中医医院、红桥区口腔医院、红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均为财政补助单位。2、招聘范围及对象符合职位需要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职员。应届毕业生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3、招聘职位及数目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职位40名。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人(其中面向红桥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制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医务职员招聘2人)、红桥医院7人、红桥区中医医院7人、红桥区口腔医院4人、红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人。详见附件《天津红桥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员工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4、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共的领导和社会主义规范。3.具备招聘职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年满18周岁及以上,考试报名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1日。(即2024年12月12日。比如:25周岁以下是指1998年12月12日及将来出生,依此类推)。4.具备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备适应职位需要能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具备符合职位需要的专业能力,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考试报名职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授与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5年)》、《学位授与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与《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其中以辅修专业考试报名的,需同时获得考试报名职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6.面试职员入职前须获得职位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具体需要详见《招聘计划表》)。资格复审环节需提供考试报名职位所需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在报名时髦未获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面试职位其他条件的首要条件下,推行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面试职员不可以提供有关证件,取消其面试资格。7.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院校毕业证书的职员,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要相一致,且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8.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9.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职员需符合天津引进人才的有关政策。10.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考试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同意立案审察的;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3.被开除公职的;4.现役军人;5.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学生不能考试报名,也不可以凭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考试报名;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7.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被辞退的;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员工的;9.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5、招聘方法本次招聘面向社会推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一)发布招聘通知招聘通知,于2024年11月29日在天津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红桥政务网发布。考生可以通过下列网站查看招聘通知:天津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红桥政务网:http://www.tjhq.gov.cn/考生如需对《招聘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历程等有关信息进行咨询,请考试报名者直接拨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22-86516269。(二)报名、资格审察与交费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察和交费均在天津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上进行。1.报名报名日期:2024年12月12日16:00至2024年12月19日16:00。资格审察时间:2024年12月12日16:00至2024年12月20日16:00。交费时间:2024年12月12日16:00至2024年12月21日16:00。逾期未交费视作报名无效。本次招聘,每个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察者不可以再考试报名其他职位。每一个职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交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可以低于1:3,未达到该比率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数。报名职位未能开考并已交费的职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9:00至16:00。2.资格审察红桥区卫生健康委依据公布的资格条件对考试报名职员进行网上资格审察。考试报名职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看资格审察结果,通过审察的考试报名职员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确认。考试报名职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考试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提供不真实考试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报名资格,已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作废。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置,后果由考试报名职员自负。资格审察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试报名者不符合考试报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考试报名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考试报名职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及考试报名系统中的考生状况,并维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缘由未能参加考试等招聘环节的,后果由考试报名职员自行承担。3.交费笔试考务费:每个人90元,逾期未交费视作报名无效。考试报名职员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确认。报名审察通过并交费后,不可以退费,请慎重报名。依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试报名职员,减免考务成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区域、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试报名职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区域、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状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在交费期间办理减免考务成本手续,办理地址:天津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天津人力资源服务评价中心301室,咨询电话:022-28013603。(三)考试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在笔试、面试过程中,考试报名职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舍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1.笔试采取闭卷方法进行,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科目财务职位为《综合常识(财会类)》,其他职位为《医学综合常识》,主要评测面试职员应拥有的基本能力、常识、技能方面的能力和素质。考试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70%。试题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笔试设置成绩合格线,未达到成绩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5年1月2日9:00至2025年1月4日9:00。笔试时间:2025年1月4日。考试报名职员应根据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址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需要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考试报名职员不能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发布时间:2025年1月24日,考试报名职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看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及有关信息。笔试任一科目缺考或未达到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职员不能进入面试。2.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率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率的,按该职位进入面试的实质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人选本人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资格复审需要将在天津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另行公告。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舍弃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资格;未根据规定的时间、地址参加资格复审的,与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因为上述缘由出现的职位空缺,招聘单位可依据实质状况,在考试报名同一职位的职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审察获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一式两份;(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学历认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或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材料);2025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学校盖章)和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与复印件需于报到环节提供,如不可以提供有关证件,取消其面试资格;(4)考试报名职位需要的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5)职位需要有关工作历程的,需提供该段工作历程对应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该段工作历程有关证明材料及社保交费明细;工作历程:①具备事业编制的职员,按管理权限人事综合部门开具介绍信后本人到单位正式报到之日界定为工作历程起始时间。不具备事业编制职员,以养老保险缴纳(企业性质)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二者重合时间界定为工作历程起始时间。②工作历程时间按月累计计算。③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历程等,不可以视为工作历程。(6)有关考试报名职位需要的《新冠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职员面试事业单位推荐信》原件、复印件。以上资料A4纸正反面纵向复印按顺序装订(复印件一式二份留档,原件审阅后退回)。3.面试招聘单位资格复审合格后,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个人45元,考试报名职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交费确认,交费后不可以退费,逾期未交费视作自动舍弃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且完成交费的职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面试准考证。面试交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5年3月19日9:00-3月21日17:00。面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面试为结构化面议,主要考察综合剖析、应对应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专业素养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考试报名职员应根据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址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需要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考试报名职员不能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4.计分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考试报名职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导致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聘用计划数的状况,根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职员。如仍出现并列状况,根据笔试中专业科目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职员。体检、考察等有关安排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人才服务中心网进行公布。(四)体检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职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职员1:1的比率,确定参加体检职员名单。体检成本由面试职员自付,体检时间、地址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人才服务中心网、红桥政务网发布的通知。体检由专业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流程实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需要的职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实行。招聘单位或面试职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成本均由面试职员自理。非招聘单位缘由,未根据规定时间和地址参加体检、复检的考试报名职员,视为自动舍弃。体检不合格职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状况的,取消录用资格。因考试报名职员自动舍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缘由产生的职位空缺,依据需要,在考试报名同一职位的职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职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根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职员。如仍出现并列状况,根据笔试中专业科目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职员。(五)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推行。考察根据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重视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依据拟聘职位的需要,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形式,全方位知道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与需要回避的状况,并对面试职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未获得考试报名职位需要的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件的(具体需要详见《招聘计划表》),取消聘用资格。考察结束后,据实填写《事业单位招聘职员考察表》。对考察不合格、自愿舍弃考察,或其他情形致使的职位空缺,依据该职位考试报名职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职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根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职员。如仍出现并列状况,根据笔试中专业科目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职员。(六)公示招聘单位依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职员名单,第三核实各类相应职位需要的证件,对拟聘用职员在天津人才服务中心网、红桥政务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很难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不是聘用。(七)报到公示期满后,面试职员须根据公告统一办理报到手续。对于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的职员,取消聘用资格。因为考生自愿舍弃或其他情形致使的职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职位考试报名职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职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根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职员。如仍出现并列状况,根据笔试中专业科目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职员。(八)聘用和备案招聘单位进行事业单位录用职员备案手续办理,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履行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职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职员实行试用期规范。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6、纪律与监督(一)2025年度天津红桥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主动同意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二)实行回避规范,具体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文件实行。(三)对提供不真实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面试职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职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四)咨询、监督电话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政策咨询电话:022-8651626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监督电话:022-865162687、其他需要1.如遇突发情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将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人才服务中心网发布的通知,同时群发短信至考生手机。凡因个人缘由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舍弃。2.考试报名职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考试报名职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置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置。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机构。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出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试报名职员提升警惕。附件:1.《天津红桥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员工计划表》2.《新冠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职员面试事业单位推荐信》天津红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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