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石林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通知
依据工作需要,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规范改革策略(试行)》《云南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方法(试行)》《云南检察机关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推行方法》等规定,结合石林县人民检察院目前工作实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人。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招聘计划石林县人民检察院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人,详见附件《石林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计划表》。2、职位职责(一)负责检察业务的事务性工作;(二)负责案件办理中的各项记录等工作;(三)负责案件材料的录入、整理、保管及归档等工作;(四)负责法律文书的校对、文印、收发和各类工作材料的管理;(五)负责案件办理中辅助兴、事务性、保障性或者与案件办理有关的其他辅助兴、事务性、保障性工作;(六)完成部门和检察官交办的其他司法事务工作。3、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和条件1. 具备中国国籍;2. 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备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3. 学会速记等职位需要的业务技能;4.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 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类、文学类、计算机类、管理类有关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将来出生),出过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下列职员不能考试报名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与纪律处分的;2. 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同意审察尚未得出结论的;4. 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导致不好的影响的;5. 有其他不适合担任辅助职员情形的。4、报名和资格审察(一)报名报名使用现场报名的方法,现场进行资格审察,不同意互联网、短信或来电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考试报名职员符合职位设置需要,并提供职位条件相应的证明,通过报名条件审察的职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1.报名日期:2024年8月5日8月9日(上午9: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2.报名地址:石林县人民检察院207室,联系电话:0871-67746892,0871-67796471。3.报名所需材料:(1)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最近免冠半寸彩照两张(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名字);(2)在职职员需提交单位赞同考试报名证明原件及有关从业历程证明、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与报名有关的其他材料。(二)资格审察现场报名时拓展资格审察,审察通过后领取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报名。资格审察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或者其他不符合考试报名资格条件的,即取消面试资格。(三)领取准考证报名职员请依据石林县人民检察院公布公告,于笔试前3日到石林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时需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方可进入考场。逾期未领取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5、考试内容和办法考试由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三个环节组成,笔试加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比50%,技能测试占比50%,笔试加技能成绩(以下简称书面成绩)按百分制计,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综合成绩的5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法进行,主要测试法律入门知识、时事政治等内容,满分为100分。(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以计算机考试方法进行,考察文字录入,分为看打和听打两部分,满分以100分计(其中看打成绩占技能测试成绩的50%、听打占技能测试成绩的50%)。(三)面试笔试及技能测试结束后,以两项成绩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率确定进入面试职员,考生自愿舍弃面试的可根据上一环节测试状况在面试开考试前依次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法进行,主要考察考试报名职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考试报名职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自带考试文具,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和地址自行前往参加笔试,技能测试及面试时只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参加即可。不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舍弃。(四)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5%+技能测试成绩25%+面试成绩50%,根据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状况,根据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相同成绩,根据职位技能测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6、体检和政审(一)体检依据综合成绩排名,根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行,体检所需成本由个人承担。体检阶段有不合格或考生自愿舍弃的,可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二)政审体检合格后可确定进入政审人选,考生在接到公告后2个工作日需向本单位提交本人及直系亲属由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违法犯罪纪录证明》,逾期视为自动舍弃,政审未通过或因自动舍弃产生的空缺职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7、公示和聘用(一)公示依据面试职员笔试、职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职员,职员名单在石林县人民检察院公众号及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二)聘用公示期满后,如拟聘用职员无招聘通知中不能考试报名之情形及其他问题反映,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职员聘用后,若因离职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从当次招聘到下次招聘前,可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进行补录,经体检、考察、公示、审批程序后聘用。8、待遇保障(一)由石林鼎业保安服务公司与拟聘用职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以劳务派遣的方法派遣至石林县检察院工作,实行劳务派遣制管理。(二)聘用制书记员待遇和保障根据《云南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方法(试行)》实行。9、需要注意的地方(一)考试报名职员填写或提交个人资料要做到全方位、真实、准确、有效,不能隐瞒真实状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拥有面试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状况的考试报名职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二)报名后,考试报名职员应注意准时知道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公告,并维持联系电话畅通。由于考试报名职员个人缘由致使通讯未达或联络不上等所产生的所有后果,由考试报名职员本人负责。(三)本次招聘辅助职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机构。(四)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石林县纪委派驻石林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推行全程监督。(五)本通知由石林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讲解。附件:石林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计划表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8月2日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得最新开课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