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22年出色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招生通知
依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西部欠发达区域出色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公告》(教师〔2021〕4号)和《安徽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中西部欠发达区域出色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公告》(皖教秘师〔2021〕7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出色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推行范围
依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和各地申报状况,我省2022年优师专项推行范围(下称定向县)为:亳州利辛县,宿州萧县、灵璧县、泗县,阜阳颍东区、颍上县、阜南县、临泉县,六安裕安区、舒城县、霍邱县、金寨县,安庆潜山市、太湖县、望江县、岳西县,宿松县。
2、招生计划
(一)国家优师专项。2022年,我省国家优师专项计划117名,由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承担培养任务,面向全省招生(详见附件1)。
(二)地方优师专项。2022年,我省地方优师专项计划254名,由安徽师范大学承担培养任务,招生计划明确到具体的定向县,面向全省招生(详见附件2)。
3、工作步骤
(一)严格录取管理
考试报名优师专项的考生须参加2022年全国统一高考考试,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高于招生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优师专项师范生录取后,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区域。
(二)签订培养协议
1.国家优师专项。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录取后、获得录取公告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省教育行政部门、省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到我省定向县中小学履约任教不少于6年。对拒签合同的录取学生,有关高校将取消其优师专项录取资格。
2.地方优师专项。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录取后、入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县人民政府签订协议,并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县中小学履约任教不少于6年。对拒签合同的录取学生,有关高校应取消其优师专项录取资格。
(三)落实就业职位
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就业工作由省教育厅统筹管理,有关地市及定向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事业单位新进职员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的需要,负责组织用人学校与优师计划师范生在需要职位范围内进行专项招聘,通过双向选择等方法为优师计划毕业生落实任教学校和职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地方优师专项师范毕业生,按协议约定,由定向县负责落实任教学校和职位,定向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做好就业管理工作,确保其有编有岗。
4、履约管理
(一)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履约管理
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应遵守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的约定。
(二)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履约管理
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应遵守以下约定:
1.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应按时完成培养院校规定的教育教学计划,达到教育培养策略的需要和学士学位授与条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并按规定获得相应的教师职业资格证书。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在校期间因生病等缘由不可以履行协议的,须提出暂停协议申请,经培养院校和定向县赞同后,暂缓履约。待状况允许,经培养院校和定向县核实并赞同后可继续履行协议。
2.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经培养院校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认定,因身体缘由不可以完成学业或不合适从教的;或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定向县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根据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检查认定,或经劳动能力鉴别,因身体缘由不合适从教的,可终止协议。
3.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因触犯法律或违反校纪等被开除学籍的;或主动舍弃培养院校学籍的;或除特殊缘由办理休学没办法正常毕业等情形以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得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存在其他根据培养院校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达到退学条件的情形的,培训院校有权解除协议,并取消其学籍。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须向培训院校退回已免除的学费、住宿费及补助的生活费,不再继续享受优师专项师范生教育。
4.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毕业后不服从定向县就业安排的;或除终止协议等特殊状况外,毕业后到定向县县域中小学校任教未满6年且不继续履约的,视为违约。
省教育厅师资处联系电话:0551-62817147。
附件:1.安徽2022年国家优师专项计划表
2.安徽2022年地方优师专项计划表
安徽教育厅
2022年6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jyt.ah.gov.cn/xwzx/tzgg/405745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