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2024年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员工通知为进一步加大海陵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员工队伍建设,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海陵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备案制员工。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1、招聘职位及计划本次招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备案制员工78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及有关需要详见《泰州海陵区2024年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员工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详见附件1)。2、招聘条件和招聘对象(一)招聘条件1.具备中国国籍,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共领导和社会主义规范。2.品行端正,能恪守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具备较强的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专业常识和能力。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8日至2006年6月11日期间出生),考试报名职员为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6月8日及将来出生);在海陵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连续工作满5年(截至2024年6月11日),且拥有招聘职位相应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6月8日及将来出生);在海陵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连续工作满5年(截至2024年6月11日),且拥有招聘职位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6月8日及将来出生)。4.具备各招聘职位需要的相应专业、学历。5.拥有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6.拥有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二)招聘对象1.考试报名者须于报名前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可以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获得相应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非2024年获得国(境)外学历的职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2.考试报名医疗专业职位须具备国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同、所学专业符合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学历(学位)。3.其他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获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职员。其中,可以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获得相应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职员,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合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近日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与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职员,可面试面向2024年毕业生职位。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现在无工作历程,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内的,可面试面向2024年毕业生职位。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职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面试面向2024年毕业生职位。4.面向海陵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在聘编外职员指与海陵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2年以上,截至2024年6月11日仍在合同期内的编外职员。5.获得祖国国内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获得祖国国内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面试时按国家和江苏的有关规定实行。6.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以下简称同等对待对象)。同等对待对象报名时须已获得学历证书或海外学历认证书,住培合格证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7.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面试:(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职位;(3)新《江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实行,依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通知,被聘用到江苏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2月11近日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职员;(4)2024年12月11近日,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能解聘离开工作单位(职位)的职员;(5)国家和江苏另有规定不能面试到事业单位的职员。3、招聘程序和办法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海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面简称区卫健委)组织推行,根据公布招聘事情、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公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九个步骤推行。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一)公布招聘事情区卫健委根据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海陵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通知、招聘职位、专业参考目录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二)报名与资格初审1.报名方法和报名日期本次报名使用邮箱报名的方法,不同意其他方法报名。考试报名职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制作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hlqwjwdb@163.com,文件名格式为:职位代码+名字+专业名字。报名日期:2024年6月8日09:00-6月11日17:30,逾期不予补报。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8日09:00-6月12日17:30。考试报名职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6月8日09:00-6月13日16:00。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置时间:2024年6月8日09:00-6月13日17:30。2.报名材料报名时,考试报名职员须依据职位条件上传下列材料所制成的PDF文件:(1)《泰州海陵区2024年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员工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另外单独上传一份word文档);(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一页);(3)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好个人信息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学校需要网签毕业生就业协议的,须提交本人名字与是不是签约的页面截图);其他已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看下载);非2024年获得国(境)外学历的职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面试面向2024年毕业生职位,还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好个人信息未签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就业证明)与档案推广托管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赞同考试报名证明;(4)海陵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职员报名时须提供现所在单位赞同考试报名证明;(5)社会在职职员、已签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赞同考试报名证明或与外贸原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就业协议)证明,如报名时不可以提供,须在《报名表》备注栏签名承诺在领取体检公告单时提供;(6)招聘职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3.报名需要注意的地方(1)考试报名职员应认真阅读通知和有关需要,按通知和职位需要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2)区卫健委依据考试报名职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缘由导致不符合职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报名职员考试或聘用等资格。(3)考试报名职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需要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用的身份证需要一致。(4)考试报名职员报名时,须符合《职位表》中关于专业的需要。《职位表》中有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实行《泰州海陵区2024年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员工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名字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需要,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样,视为符合专业需要。考试报名职员所学专业与考试报名职位专业类别需要有差异、但本人觉得是相近专业,可向区卫健委提出书面申请,区卫健委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赞同添加的,准时在指定网站上发布,考试报名职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十日16:00。凡未提出添加及区卫健委未赞同,最后没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能作为可以考试报名的专业。(5)考试报名职员通过邮箱提交报名材料后,以收到邮件自动回复报名已提交,视为报名提交成功。提交成功24小时后,考生可登录邮箱查看资格初审结果的邮件。收到区卫健委发送的你已通过资格初审的邮件,报名方为有效。如对初审建议有异议,请准时向区卫健委陈述申辩。考试报名职员须在报名工作结束前登录报名邮箱,确认是不是收到区卫健委的回复,如未收到,须电话咨询区卫健委予以确认。考试报名职员因未电话确认,导致邮件延误或未送达指定报名邮箱,视为报名未成功,后果由考试报名职员本人负责。(6)报名结束后,同一职位符合条件的考试报名人数少于该职位开考比率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职位计划的报名成功职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改报名日期:2024年6月14日8:30-12:00,逾期不予改报名。4.领取准考证(1)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报名职员须在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区卫健委党建工作科领取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笔试、资格复审、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地址:泰州海陵区税务桥西街18号。委托别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同时提供考试报名职员和代领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2)准考证领取日期将在指定网站公布,不再另行公告,逾期不领作自动舍弃处置。(3)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交本人最近同底免冠正面2寸彩色证件照2张,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试报名职员,凭有关证件原件予以减免。(三)笔试笔试由区卫健委组织。卷面满分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招聘职位所需专业常识。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复习提纲。2.笔试时间和地址笔试时间、地址、需要注意的地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3.参加笔试职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根据规定的时间到考试知识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能提前交卷、退场。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四)资格复审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率从笔试成绩合格职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职员。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同步跟进资格复审,并另行组织面试加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职员。资格复审时间及地址在指定网站公布。(五)体检体检工作由区卫健委组织推行,体检成本考生自理。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公务员录用体检方法》实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公开选岗环节。如因怀孕延迟体检的,可先参加下一环节的选岗,暂保留所选职位,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考察及后续步骤。因被取消体检资格或舍弃体检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笔试成绩在该职位合格职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笔试成绩相同,另行组织加试;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递补(体检后的各步骤出现职位空缺的,均不递补)。(六)公开选岗对须进行选岗的招聘职位,由区卫健委组织体检合格的考试报名职员(含怀孕须延迟体检职员)进行选岗。参加选岗职员凭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领取《选岗公告书》,选岗具体时间、地址及需要注意的地方详见《选岗公告书》。参加选岗职员凭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选岗公告书》在规定时间参加选岗。选岗需要由考试报名职员本人参加,不能由别人代替。选岗时,现场依据所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岗,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抽签确定选岗顺序。每个人限选与所报职位相对应的一家医疗单位,职位一经选定,不能变更。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作自动舍弃处置。(七)考察区卫健委对体检合格职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公务员录用考察方法(试行)》实行。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考试报名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不合格:1.不拥有考试报名资格条件的;2.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共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共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3.攻击党和政府,发布不道德或者违法言论并导致肯定社会干扰的;4.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5.遭到诫勉、组织处置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用的;6.政治品德不好的,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紧急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7.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8.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与宗教极端权势相勾结,组织、借助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9.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10.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1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1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13.受过劳动教养的;14.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遭到开除学籍处分的;15.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16.隐瞒个人要紧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欺骗组织和公众的;17.贪污贿赂,借助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别人谋取私利的;18.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者集体资财的;19.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20.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21.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互联网传播行为或者互联网活动的;2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紧急舞弊行为的;2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24.有紧急风险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紧急破坏市场公平角逐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概念务、严重干扰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与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等紧急失信行为的;25.自2021年6月12日(含)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26.自2019年6月12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27.自2021年6月12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离职或者被责令离职的;28.自2021年6月12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员工因违法违规违纪被减少职位等级或者撤职的;29.2023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者2022年度及2023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30.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31.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合聘用为事业单位员工的情形。(八)公示考察合格职员确定为拟聘用职员,在指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同意社会和考试报名职员的监督。公示内容包含招聘单位、职位名字、拟聘用职员名字、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考试成绩、排名等。拟聘用职员名单公示后,面试职员如无正当理由舍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区卫健委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第三面试本单位或本部门的资格。公示期满后,没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很难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不是聘用。(九)聘用审批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职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职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备案公告书》。拟聘用的社会在职职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拟聘用职员逾期不报到的(时间以《备案公告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视为自动舍弃,所有后果由本人自负。各招聘单位与拟聘职员签订备案制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终止)合同。初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职员应当在各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依据江苏委组织部、江苏人事厅、江苏卫生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全省卫生事业单位人事规范改革的推行建议〉的公告》文件规定,对连续两次考试未能获得相应执业或专业技术资格、不可以正式聘用到专业技术职位的职员,应按有关规定,准时终止(解除)聘用合同。4、纪律与监督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严格实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同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导致不好的后果的员工,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置。5、本通知由区卫健委负责讲解。政策咨询电话:0523-86225972(区卫健委)监督电话:0523-86330133(中共泰州海陵区纪委泰州海陵区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0523-86339350(泰州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邮箱:tzhlwjwhfb@163.com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指定网站:泰州海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zhl.gov.cn/)附件1:泰州海陵区2024年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员工职位表附件2:泰州海陵区2024年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员工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泰州海陵区2024年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员工报名表泰州海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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