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如皋市卫健系统部分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员工通知为选拔出色适岗人才,优化职员队伍结构,依据《江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2024年下半年如皋市卫健系统部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员工45名。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1、招聘职位招聘单位、职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需要等具体信息,详见《2024年下半年如皋市卫健系统部分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员工职位介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介绍表》),《职位介绍表》在南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antong.gov.cn)、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sydwzl/sydwzl.html)、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wjw/gggs/gggs.html)通知。2、资格条件(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共领导和社会主义规范;(三)具备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四)拥有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五)具备符合职位需要的工作能力;(六)1988年12月至2006年11月之间出生,面试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职员和博士研究生,与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面试,放宽至1983年12月将来出生;面试副高级专技职位的职员放宽至1978年12月将来出生;(七)拥有考试报名职位需要的资格条件;1.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且可以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与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职员,可面试面向2025年毕业生职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职员【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与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如参加服务项现在无工作历程,可面试面向2025年毕业生职位。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职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面试面向2025年毕业生职位。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革新进步的指导建议》(国办发〔2020〕34号)第16条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2.拥有职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条件中还包含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职员的毕业专业,由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招聘单位依据招聘通知中明确的专业条件、面试职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不是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需要。专业名字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需要,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样,视为符合专业需要。面试职员须具备相应学历证书。学历学位应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面试相应职位。技能条件指职位需要拥有的专业技术资格及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如《职位介绍表》规定可暂未获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的,须在办理聘用后连续2年内获得相应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3.获得祖国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获得祖国国内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面试时按国家和江苏的有关规定实行。4.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面试: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的职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同意调查的职员。3.面试职员与事业单位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能面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职位。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止报名前未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职员。5.2025年6月20近日,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职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能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职位)的职员。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能面试到事业单位的职员。3、报名、资格审核与考试安排招聘工作由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推行,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监督。(一)报名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交费均通过互联网进行。1.报名网址:如皋市人事考试在线报名系统。2.报名日期:2024年12月16日09:00~12月20日16:00。3.需要注意的地方:面试职员仔细阅读在线报名诚信协议,并按职位需要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本次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需要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试时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照片需要:本人最近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低于20KB。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09:00~12月21日16:00。资格初审负责单位为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面试职员通过报名网站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对面试职员的面试资格进行初步审察。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对面试职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需要面试职员健全补充,也可需要面试职员提交有关佐证材料。报名日期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面试职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网站查看是不是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建议有异议,请准时向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7512783(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陈述申辩:2024年12月16日~12月21日期间09:00~17:00。对初审异议的处置:2024年12月16日09:00~12月21日17:30。因未准时查看资格初审建议或对资格初审建议未陈述申辩者,视为了解并认同资格初审建议。(三)交费通过初审的面试职员须用具备在线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交费确认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09:00~12月22日16:00。通过初审并且完成交费确认的职员,即报名成功。交费成功后,除面试职位被取消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条件、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四)招聘职位变更事宜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比率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率的则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职位。核减或取消职位状况在南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页通知。报名结束后,招聘职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职员,可通过报名网站改报符合本通知考试报名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名日期:2024年12月23日09︰00~12︰00。(五)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报名成功职员,请于2024年12月25日09:00~12月27日17:00登录如皋人事考试在线报名系统下载并准考证打印。逾期责任自负。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如皋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87650432。4、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法进行,其中01~18职位免笔试,其余职位进行笔试和面试。考试由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推行。(一)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能提前交卷、退场。1.笔试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科目详见《职位介绍表》。2.笔试时间、地址。笔试时间地址见准考证。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址参加笔试。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资格复审职员名单、资格复审具体事情(包含时间、地址)于笔试结束后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页进行通知。(二)资格复审为确认面试职员的面试资格,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1.资格复审对象。考试报名01~18职位的考生,在初审通过后直接进行资格复审;考试报名19~43职位的考生,在笔试合格职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职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2.资格复审职员应携带报名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址到资格复审负责单位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舍弃。3.应携带材料。2025年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2寸照片1张与职位需要的其他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面试面向2025年毕业生职位的还需要提供本人签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见附件3)。社会职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与职位需要的其他有关材料(详见《职位介绍表》)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回国职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与职位需要的其他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职员可委托别人到现场资格复审,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复审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委托书原件(须由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如因委托书非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而引起的所有争议或纠纷后果均由委托双方自行解决,与招聘单位无关。4.经复审,不拥有考试报名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5.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如因面试职员填报信息与真实状况不同、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自动舍弃等缘由致使缺额的,在考试报名同职位的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同递补)。面试职员请在成绩公布后,维持联系方法畅通,以便公告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舍弃。6.资格复审递补职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页进行通知。7.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面试费100元,资格复审合格职员当场领取《面试公告书》。(三)面试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职员进入面试。面试职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页进行通知。2.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职员的综合素质、职位匹配常识和能力等。3.面试时间地址,详见《面试公告书》。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员工公告考生。(四)总成绩计算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其中职位代码01~18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职位代码19~43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招聘职位数1:1的比率确定进入体检职员(01~18岗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19~43岗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考试总成绩、体检职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页公布。5、体检和考察(一)体检体检由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推行,体检标准根据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行,体检费自理。(二)考察体检合格的面试职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招聘单位组织推行。考察工作参照《江苏公务员录用考察方法(试行)》实行。6、公示、聘用和递补(一)公示依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职员名单,报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职员名单在南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如皋市卫健委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职员名单公示后,面试职员如无正当理由舍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第三面试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二)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职员,由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拟聘用职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第一次就业职员试用期为12个月,别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获得相应执业或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考试报名实行执业准入资格规范职位的职员,连续2年内未能获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不可以正式聘用到专业技术职位,准时解除聘用合同。考试报名资格条件需要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职位的职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已获得,不然不予聘用。2.拟聘用职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3.拟聘用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自动舍弃聘用资格:(1)未按时办结聘用手续:无工作单位的职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有工作单位的职员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不可以提供与外贸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2)不可以按期获得职位条件明确需要的资格材料。(3)面试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质招聘需要或弄虚作假。4.拟聘用职员名单公示后,面试职员如无正当理由舍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2个月内取消其第三面试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员工的资格。(三)递补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致使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由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书面提出是不是递补的建议,报送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按总成绩在该职位面试合格职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面试职员考察或者体检不合格的;2.拟聘职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职员明确舍弃聘用的;4.拟聘职员与原工作单位因劳资纠纷影响聘用的;5.其他致使拟聘用职位空缺的情形。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7、有关政策面试职员符合《如皋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养推行方法》(皋政办发〔2019〕106号)条件的,根据文件精神给予相应奖励。8、纪律监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坚持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同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通知》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通知》规定与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面试职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员工的责任。9、政策咨询本《通知》由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讲解。政策、考务咨询:0513-87512783(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监督举报电话:0513-87199952(如皋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附件:1.2024年下半年如皋市卫健系统部分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员工职位介绍表2.江苏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3.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12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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