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2024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通知
为进一步加大石屏县人才队伍建设,改变人才队伍结构,提升服务能力,促进我县事业可持续进步,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规定》《云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方法》《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推行方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招聘原则,报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石屏县卫生健康局、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员工3名。
1、招聘范围对象和职位(一)招聘范围对象石屏县人民医院:全日制高等院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2024年应届毕业生,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学习成绩平均达好以上;高等院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直接参加国家计划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24年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且具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参加医疗卫生行业招聘医学类职位的,视为2024年度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成绩单、合格证明,不然取消聘用资格)。石屏县绿化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除上述招聘对象外,985、211、双一流大学高等院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也可按校园公开招聘引进。招聘引进需要具备与招聘职位相对应的专业范围和学历。本科毕业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习历程不间断)考生,招聘时若研究生条件与招聘职位条件不符合,可按考生的本科条件且视为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来招聘引进;博士毕业生除要符合职位需要的专业条件外,其他职位条件可不受限制。(二)招聘职位详见《石屏县2024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员工职位信息表(非教师职位)》(附件1)。2、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一)具备中国国籍;(二)拥护中共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备面试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四)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五)符合职位规定的年龄需要。招聘本科学历的年龄30周岁以下(1994年7月及将来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及将来出生),博士学历的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及将来出生);(六)具备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红河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职员;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同意审察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面试条件的。3、招聘方法此次招聘在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员工,县人大、县政协等监督机关职员和考官(每一个招聘单位5-9名)组成招聘工作组,采取现场招聘方法进行。招聘工作组分别赴昆明医科大学(昆明医科大学平政校区)、昆明理工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进行现场招聘。4、招聘程序(一)报名及资格审察1.报名方法(1)石屏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师职位(职位代码为202401)于2024年1月3日在昆明医科大学(昆明医科大学平政校区:平政街39号)组织举行专场招聘并现场组织考试。现场报名日期为2024年1月3日上午9:0011:30。(2)石屏县绿化队技术员职位(职位代码为202402)于2024年1月3日在昆明理工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组织举行专场招聘并现场组织考试。现场报名日期为2024年1月3日上午9:0011:30。招聘具体时间、地址和职位以招聘承办院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发布的信息为准。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关注昆明医科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发布的校园招聘信息,并在有关院校公示的招聘时间、地址参加考试。2.报名所需材料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学校证明(需有名字、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录取批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状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所考试报名职位条件需要的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若报名时未获得毕业证、学位证等所考试报名职位条件需要有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往届毕业生:报名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及所考试报名职位条件需要的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3.报名条件审核由员工严格根据招聘通知和职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组织考试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率,凡资格审核通过职员均进入考试。考试在审核完考生考试报名条件后进行,在考试开始后不再同意现场报名。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1.石屏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师职位(职位代码为202401)由招聘单位拟定题目,考生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题目并用讲述的方法回答,着重考察面试者学会的基础理论、入门知识、基本技能、口头表达的能力及医学毕业生应学会的基本操作技能。2.石屏县绿化队技术员职位(职位代码为202402)采取专业提问方法进行,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入门知识、思维逻辑能力、综合剖析能力等。(三)成绩计算考官评分总和的平均分值为该考生考试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考试考核结束后,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职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职员,并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其总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职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自愿舍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在合格分数线上,根据同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招聘工作于2024年3月底前完成。(五)成绩公示考试工作结束后,成绩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经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在石屏人社公众号进行公示。(六)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征信报告、职位需要的有关证书原件。有关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2.体检。体检由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公告》(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公告》(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实行。体检须拓展吸毒职员的排查检查,吸毒职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时,体检大夫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状况的考试报名职员,按有关规定处置。3.考察。考察的重点是知道学会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状况与学习工作和考试报名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不是符合规定的考试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考试报名信息和有关材料是不是真实、准确,是不是具备考试报名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状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状况不符或提供不真实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时间和有关事宜在石屏人社公众号另行通知公告。(七)拟聘职员公示依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状况确定拟聘职员。拟聘职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和石屏人社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八)递补对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与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自愿舍弃有职位空缺的,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根据同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一个职位只进行一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九)办理审批手续公示期满后,没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下发聘用公告;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有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很难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审批手续原则上于2024年8月31近日基本完成。(十)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公告下发后,聘用职员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十一)聘用和管理本次招聘的员工,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新聘用职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薪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5、纪律(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置。(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三)遵守考试纪律,守旧工作秘密,同意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四)校园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纪律规定,杜绝弄虚作假。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违纪违规行为的,可直接向当地纪委反映,也可向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员工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置。6、要紧提示(一)通知及有关公告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网址为:www.hhzrc.cn)和石屏人社公众号,请各位考试报名职员主动准时关注红河人才网和石屏人社公众号发布的有关公告、通知,同时务必维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考试报名职员本人不准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导致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负责。(二)考试报名职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假如报名填写信息与考试报名职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同,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考试报名职员自行承担。(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拓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考试报名职员提升警惕,切勿上当被骗。(四)资格审察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通知需要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五)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照《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附件2)。如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或分类不同,但按国家教育部门下发的专业目录,是该职位所需要的学科专业的面试职员,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条件,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将依据面试职员所学课程与所需要的学科专业的相似状况进行资格审核。(六)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通知、电话、公告等形式公告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情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址者均视为自动舍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七)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所有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好好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不然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7、未尽事宜另行通知。8、本通知由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讲解。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08734855097(白老师),石屏县异龙镇钟秀街延长线。石屏县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08734858720(李老师),石屏县异龙镇汇源路133号。石屏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08734845410 、13529910429,石屏县人民医院异龙院区。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08733174431(龙老师),石屏县喜燕街66号。附件:1.附件1:石屏县2024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员工职位信息表(非教师职位).xls2.附件2:2023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doc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21日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得最新开课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