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安局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职员通知
合肥公安局依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43名警务辅助职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就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2、招聘人数及职位
本次共招聘543名辅警。其中,市公安局249名,瑶海分局60名,蜀山分局28名,包河分局110名,高新技术开发区别局16名,新站分局38名,经济技术开发区别局42名。具体职位及相应条件见《合肥公安局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辅警职位表》(附件1)。
请考试报名职员仔细查询职位表中的有关条件,依据自己的专业、身体等条件合理考试报名职位。
3、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职员,且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中国国籍;
2.拥护中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勤勤恳恳,心理健康。有较好的群众交流能力。服从工作单位安排与分配,具备好职业操守;
4.五官、体型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没有明显生理缺点及特点、传染成人两性疾病、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纹身;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及将来出生);
省级(大军区级)以上比赛获得前三名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及将来出生);
服役满5年及以上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90年7月及将来出生);
服役满8年及以上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及将来出生);
6.具备符合职位需要的文化程度与工作能力;
7.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8.拥有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9.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考试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风险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涉嫌犯罪正在同意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于刑事处罚、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留教育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遭到处罚的;
6.有饮酒驾机动车行为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紧急个人不好的信用记录的;
10.现役军人;
1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2.合肥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曾是合肥公安机关辅警,合同期未满辞职,截至报名时未满2年的(2021年6月及将来)。曾被合肥公安机关聘用但未入职,截至报名时未满2年的(2021年6月及将来);
13.参加合肥公安局2023年第一批辅警招聘,并且入围政审考察环节的考生(如有违反,根据违反诚信原则作相应处置);
14.聘用时不可以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15.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备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16.法律规定不能参加考试报名或聘用为辅警、事业单位员工的其他情形职员。
公安民警和在职辅警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与近姻亲关系,不能考试报名该民警、辅警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职位,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职位。
(三)职位条件和需要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1.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可以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字考试报名相符合的职位。考生如凭辅修专业考试报名,须获得教育主管部门认证的符合招聘职位需要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一致。
2.考生须严格根据招聘职位需要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职位专业需要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策略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有关性。
3.职位条件和需要中“大专及以上”指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本科及以上”指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4.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同;海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有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职员同时须符合通知规定及职位需要的考试报名资格条件。
4、招聘程序
招聘实行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根据在线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合成、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其中: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
考察采取多种方法,包含但不限于对考生资格、遵纪守法、职位匹配度等状况的综合知道,并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一)在线报名
1.考试报名职员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名,填报报名信息前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统一报名日期为2023年6月15日9:00至6月19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
2.考试报名职员只可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所填信息需要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初审但实质与考试报名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考试报名职员需要于个人报名后至6月19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查看是不是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报名职员于6月20日12: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按规定缴纳考试报名费,逾期视为自动舍弃考试报名。
4.完成在线缴费的考生,可于6月29日9:零零后从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安辅警综合常识》一科。
《公安辅警综合常识》内容主要包含:法律入门知识(《中国宪法》《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安徽公安机关警务辅助职员管理条例》、语文入门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应用入门知识、公文处置、职业能力测试等,分值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23年7月1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址等有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3.笔试加分项:获得县级以上政府颁发的“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可加5分。
4.笔试结束后,将于10个工作日内在有关报名入口公布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率确定资格复审职员名单,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职位招聘计划数与实质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率的,按实质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职员。
5.考生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状况,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6.已交费但未参加笔试的考试报名职员,成本不做退回。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址以有关报名入口通知为准。
1.资格复审时,考试报名职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提交报名条件证明材料。报名条件证明材料须包含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各1份,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式1份(现场自行登陆学信网查看,员工审核)、通过有关报名入口上打印的《合肥公安局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1份、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个人征信报告(详细版)原件1份与笔试准考证。
2.属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但未获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填写完整并盖章齐全)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各1份。
3.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职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同的证明;持海外学历证书的职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4.凡出现以下任一状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与考试报名条件不符的;不可以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可以在规定时间同意资格复审的。
(四)体能测试
1.参加体能测试职员名单、时间、地址通过有关报名入口进行通知。
2.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评测项目和标准(暂行)的公告》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训练达标标准》等文件规定组织推行。具体评分标准见合肥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体能测试评分表(附件2)。
3.体能测试共设2个项目,分别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10米×4往返跑评测次数为2次(取最高成绩记入)、1000米跑(女800米跑)评测次数为1次。
男子组
序号 | 项目 | 合格标准 | 测试需要 |
1 | 10米×4往返跑 | 计成绩 | 两次取最好成绩 |
2 | 1000米跑 | 计成绩 | 单次确定成绩 |
女子组
序号 | 项目 | 合格标准 | 测试需要 |
1 | 10米×4往返跑 | 计成绩 | 两次取最好成绩 |
2 | 800米跑 | 计成绩 | 单次确定成绩 |
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跑(女800米跑),各项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体能测试成绩计算:取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二项成绩平均分为体能测试最后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体能测试成绩通过有关报名入口进行公示。
5.考生有缺考、违纪或任意一项弃考、成绩无效等状况,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6.已交费但未参加体能测试的考试报名职员,成本不做退回。
(五)面试
1.依据笔试、体能测试合成成绩(根据笔试成绩的30%、体能测试成绩的30%合成)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实质招聘计划数1:2的比率,确定参加面试职员名单(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试报名职员笔试及体能测试合成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率的,根据实质人数确定。
2.参加面试职员名单、时间和地址通过有关报名入口进行通知。
3.参加面试职员,通过有关报名入口缴纳面试成本并打印面试公告书。
4.考生携带面试公告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可以按时参加面试的职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5.使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因同一职位招考人数较多需要安排多个面试小组,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具体办法为:考生面试最后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职位全部考生面试原始平均成绩÷同职位本小组考生面试原始平均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实质参加面试职员少于或等于职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质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6.考试报名职员有缺考、违纪或有任意一项零分、成绩无效等状况,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7.面试成绩通过有关报名入口进行公示。
8.已交费但未参加面试的考试报名职员,成本不做退回。
(六)成绩合成
1.考试报名职员考试最后成绩按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3:3:4的比率合成确定,在有关报名入口上公布。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依据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报名职员考试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率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职员(若出现最后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根据体能测试成绩高低取舍;若体能测试成绩相同,则由招聘单位结合考察结果研究决定取舍)。
(七)体检
1.体检的时间、地址另行公告。
2.体检成本由考生自理。
3.体检的项目、标准主要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
4.体检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建议。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公告当日内决定是不是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包含身高、视力、色觉、纹身等。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非组织缘由,未根据规定时间和地址参加体检、复检的考试报名职员,视为自动舍弃。
6.如考试报名职员自动舍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同职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最后合成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根据体能测试成绩高低取舍;若体能测试成绩相同,则由招聘单位结合考察结果研究决定取舍)。
7.体检结果在有关报名入口进行公示。
(八)考察
1.考察工作依据拟聘用职位的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对考试报名职员的考察包含但不限于报名时资格初审、体能测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知道学会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社会诚信等状况,与家庭成员、近亲属或主要社会关系人的现实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不是符合规定的考试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考试报名信息和有关材料是不是真实、准确,是不是具备考试报名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状况。如上岗后发现考试报名职员资格条件有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聘用资格。不配合做好考察工作的,责任由考试报名职员本人承担。
2.依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实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推行建议》(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是失信被实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3.如考试报名职员自动舍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在同职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最后合成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根据体能测试成绩高低取舍;若体能测试成绩相同,则由招聘单位结合考察结果研究决定取舍)。
(九)公示
拟聘用职员名单,在有关报名入口上公示5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考生主动舍弃职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取消聘用资格。
(十)打造后备职员库
完成所有考试但未进入体检程序且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的考生,作为备选职员纳入后备职员库,当同一职位招聘职员因辞职等缘由导致职位缺额时,依据该职位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从后备职员库等额聘用。后备职员库有效期至该职位所属主管单位下一次招聘截止。
后备职员库及后续用状况,均在有关报名入口上公示5天。
(十一)聘用
1.由所属主管单位与聘用职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合同约定承担有关权利和责任。
2.聘用职员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考核(含岗前培训)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聘用职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不然视为自动舍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职员在聘用期间,根据合肥公安机关警务辅助职员层级化管理方法等文件实行层级化管理,办理职工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费由所属主管单位属地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5、其他事情
(一)招聘工作由合肥公安局、合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推行,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置,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考试报名职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通知。考试报名职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不真实状况的,或在面试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有关责任。
(三)考试报名职员须持续关注有关报名入口,查询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与笔试成绩、资格复审结果、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成绩、体检结果、聘用公示等。凡因不准时查询导致的后果自负。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敬请广大考试报名职员提升警惕,切勿上当被骗。
(五)咨询电话:
0551-66262792(合肥公安局)
0551-66262854(瑶海分局)
0551-66265060(蜀山分局)
0551-66265280(包河分局)
0551-66266033(高新技术开发区别局)
0551-66266620(新站分局)
0551-66266866(经济技术开发区别局)
监督电话:
0551-66262791(合肥公安局辅警管理支队)
0551-66260085(合肥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用,即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六)本通知由合肥公安局、合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讲解。
合肥公安局
合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2日
合肥公安局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辅警职位表
合肥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体能测试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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